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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工會協商 禁搭便車條款無共識

2017/5/30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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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30日電)長榮航空今天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展開第2次協商,針對有薪公差假、禁搭便車條款仍未取得共識,預計6月25日再次協商。

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於舉行第2次團體協約協商會議,討論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取得協商資格的母體數、安排勞方協商代表公差假出席會議,並對團體協約草案內容進行討論,但尚未有具體結論。

長榮航空表示,有關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提出協商資格的母體數需要排除新聘訓練中,還為上線的空服員,並說明外籍組員的聘僱關係,因不影響協商資格,雙方達成共識。

不過,針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要求資方安排勞方協商代表有薪的公差假,長榮航空則說明職業工會與企業工會的不同,且公司必需衡量複數工會的公平對待,因此主張援例以避開協商代表開會當日勤務,讓協商代表得以順利參加會議。

長榮航空說,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認為資方需給予有薪的公差假,才算公平協商,因雙方主張差異過大未能達成共識。

針對禁搭便車訴求,長榮航空在會議中表明立埸,公司對於所有客艙組員不會因為是否具有工會身份而有差別待遇,或是不公平對待,與工會所簽訂的任何協議,對所有空服員均一體適用,因此雙方並無初步共識。

長榮航空強調,針對今天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已部分完成論述並釐清的團體協約草案內容,將會秉持誠信協商的原則,於下次會議之前提出對案並回函,以利團體協商會議順利進行。

長榮航空自3月底允諾進行勞資協商會議,第一次會議已於4月20日舉行,雙方約定下次會議協商日期為6月25日。10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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