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 伴侶盟盼大法官明確解釋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3日電)大法官會議明天召開憲法法庭,辯論同婚議題,伴侶盟今天表示,盼大法官釋憲做出明確解釋,保障同志婚姻平等自由權,否則「只是把戰場又丟回立院」。
司法院大法官為審理台北市政府、男同志祁家威提的同婚釋憲案,憲法法庭定於3月24日上午9時,於司法院憲法法庭言詞辯論,開庭過程會在司法院網站直播,擔任祁家威釋憲案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明天都將出席。
許秀雯表示,明天主要看大法官認為民法是否允許同志結婚,若認為民法允許同志結婚,但法務部和內政部函釋不允許,就應該廢除函釋。
若大法官認為民法不允許同志結婚,就要再解釋此舉是合憲或違憲,如認為違憲,那就要修改民法,如認為合憲,那就是認為同志無法享有婚姻自由平等權,也是最讓同志失望的結果。
對於大法官受理同婚釋憲,許秀雯認為,「這是一種進步」,讓大家可以論理,但也希望能有明確的結果,如果判決不夠清楚、沒有充分論理,將會引發後續更多爭議,最後變成各說各話,「只是把戰場又丟回立法院」,沒有解決憲法爭議和和社會爭議,這場辯論也失去意義。
許秀雯指出,目前台灣同志的社會處境,就是被排除在婚姻制度外,無法平等享有結婚自由,希望大法官能針對同志權益受憲法保障的部分做出明確指示,例如受民法或專法等其他制度保障,「最根本的方法,就是不再排除同志締結婚姻的自由」。
她說,如果大法官認為同志權益另用同性伴侶制度保障就好,「會當作這是一種妥協和挫敗」。
許秀雯也指出,以伴侶盟立場而言,組織家庭的方式,不一定只限婚姻途徑,但重點在於人民是否對制度有選擇權,如果另外創設專法或伴侶制度,讓各種性傾向的伴侶都可選擇,可以讓家庭組成方式更多元,但如果不讓同志有結婚自由,只是用伴侶制度來保障同志,「這就是刻意的隔離」。10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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