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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託運恐危飛安 航警年查獲15萬件

2016/12/27 18:33(12/27 20: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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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27日電)搭飛機鋰電池產品一定要隨身,飛安會今天表示,統計1年查獲託運鋰電池案例高達15萬件,如果航程中不慎起火,對飛安是一大危害。

三星NOTE 7手機在飛機上屢傳自燃意外,已經被各國航空公司規定禁止攜帶,另外,今年5月,威航機上也發生行動電源充電起火事件,所幸處理得宜,沒有釀災。

飛安會主委黃煌煇今天表示,航警局統計,1年約有15萬件行李在過託運安檢時被發現裝有行動電源、手機或是相機的鋰電池,若是不慎被帶上機,在貨艙中發生自燃意外,後果恐不堪設想,提醒民眾一定要將鋰電池隨身攜帶。

飛安會今天也宣布,已經在今年與中華民國海洋及水下技術協會簽署合作協議書,將有助飛安調查。10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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