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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租公關公司開趴 新北籲修法納管

2015/6/28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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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王鴻國新北市28日電)新北市府觀光旅遊局今晚表示,除了裁罰八仙樂園新台幣5萬元,也將「強烈要求」交通部觀光局,修改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提高罰則,將外包活動也納入政府規範。

八仙樂園提供場地舉辦「627彩色派對Color PartyAsia」由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公司承辦,負責人為呂忠吉。現場硬體設備為東世多媒體公司裝設,負責人為邱柏銘所承包。

市府觀光旅遊局今晚表示,經內部討論事故發生原因,局長陳國君向交通部觀光局,針對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提出「強烈要求」3項修法。包括觀光遊樂業辦理活動,需向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另外,對於觀光遊樂業的罰鍰過低,觀旅局認為,應修法應提高罰責。同時,應提高觀光遊樂業責任保險金額。

觀旅局說,目前類似八仙樂園提供場地舉辦「彩虹趴」,地方機關無法規範彩色派對必須提出建築、消防、緊急醫療等規劃,給地方政府審查。

八仙樂園以重大觀光遊樂設施投資案,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籌設核准、領有觀光遊樂業執照,於民國78年7月正式開始對外營運。

市府說,雖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但塵爆案件涉及重大公安事件,市府也向八仙樂園究責,依發展觀光條例第37條、第54條規定,要求八仙樂園立即停止營業,並將會同交通部觀光局實地檢查。

八仙提供場地給「彩色派對」發生事故,市府仍認定,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2項第3款,八仙樂園現場未依規定建置遊客安全維護及急救醫療設施,並建立緊急救難及醫療急救系統,裁罰新台幣5萬元。10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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