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人士納健保 繳費多於醫療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日電)健保署放寬大陸人士居留認定門檻,擴大陸籍人士納健保,遭批違法。健保署今天澄清,納保者幾乎是青壯年陸配,有正向意義,況且繳的保費比耗用的醫療還多。
自由時報今天報導,衛福部健保署公告,大陸人士各類入出境許可證,都擴張認定為「居留」證明,放寬健保投保資格,已6萬多人得利。其中大陸籍專業人士收入優渥,卻由政府負擔4成健保費,僅需月繳約新台幣800元,補助成數優於本國籍勞工。報導引述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孫迺翊表示,衛福部顯已逾越健保法母法。
中央健康保險署承保組科長盧麗玉表示,符合參加健保的中國大陸人士約有6萬3000餘人,其中大陸配隅占97%,約6萬1000人,本國籍民眾的大陸籍子女來台約有1000餘人,這兩者合計占99%,多屬青壯年,繳交的健保費多於使用的醫療資源。
盧麗玉說,健保署並非擴張認定「居留」證明,而是根據實務調整,陸配會隨著來台的理由、台籍親人子女的年齡,獲得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半年到3年的依親、探親等入出境許可,依照健保法規定,取得居留證明文件並居住滿6個月,就可以參加健保,這是基於人道關懷,對於民眾少子化的問題多所助益。
在台5900名陸生目前沒有健保,因為來台的身分是「停留」而非「居留」,行政院提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2條修正草案,擬將陸生由「停留」改為「居留」,以符合健保對外來人口納保規定,經立法院多次討論,立法院黨團協商達成修法共識,未來完成立法程序,陸生才可參加健保。
目前最具爭議的是因經商投資、學術研究來台的大陸專業人士,盧麗玉說,大陸人士禁止受僱來台工作,這類人士僅156人,不是受僱勞工,也不是農漁民,只能歸為健保第六類的地區人口,由政府負擔4成健保費,國內部分人士主張不應由政府補助,衛福部正就各方意見做研議。104020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