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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剩餘財產歸屬 都符公益原則

2015/1/2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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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1日電)高教工會今天說,部分私校修改捐助章程,有「校產轉私產」的嫌疑。教育部表示,110所私校剩餘財產歸屬,都符合公益原則。

少子化使台灣大專面臨經營危機,高教工會今天舉行記者會,公布檢視全台私校捐助章程的結果,發現多校預定將解散後的校產排除公共教育用途,或是跳脫回捐地方政府規範,另定財產歸屬。

教育部技職司專門委員張嘉育表示,上述章程條款訂定的目的,是假設私校有一天必須解散清算,預先確定剩餘財產的處理方式。清查110所私立學校法人,剩餘財產歸屬都符合「私立學校法」第74條規定。

其中83所私校捐助章程明訂,解散清算後的剩餘資產贈予地方政府;26所捐贈予其他私立學校,或是辦理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的財團法人。

剩下1所、被高教工會點名的永達技術學院,捐助章程中寫「由董事會決議為之。」張嘉育解釋,符合私校法第74條第2款的規定,董事會的決議仍須報主管機關核定,並依土地稅法和私校法規定辦理。

張嘉育說,全台110私校的剩餘財產處理方式,都符合公益目的,沒有轉為私產的情形。10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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