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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g停車 遠通:收費員不會失業

2014/10/6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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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6日電)遠通電收申請經營ETC衍生性事業「eParking」,立委憂停車場收費員將失業,遠通電收今天回應,目前停車場已有悠遊卡繳費等管道,收費員不會因導入eTag失業。

遠通電收年初提出「衍生性事業計畫書」,向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申請經營eParking,若經核准,遠通電收可與各縣市政府及廠商合作,未來在全台公有、公辦民營停車場及路邊停車等,eTag用戶可望能透過eTag進出及繳費,不用從口袋掏銅板。

高公局表示,依照當初ETC營運合約,遠通電收在報請契約主管機關核可後,可經營衍生性事業;今年3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另通過,遠通電收向高公局申請衍生性事業核可時,也需報交通委員會備查。

遠通電收上月二度闖關,再度提出衍生性事業計畫書,同時報高公局核可及立法院備查。

不過,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管碧玲今天在交通委員會質疑,eParking若核可,全台停車場管理員及路邊停車收費員可能都將失業,步上國道收費員的後塵,遠通電收經營eParking的利益規模、停車費的統一發票怎麼開,都還待釐清。

遠通電收表示,eTag執行停車場業務將可提供近600萬eTag用戶便利性;停車場業者可自行選擇是否透過eTag感應收費,沒有強迫性、獨占性;未來用戶進出場才扣款,沒有預繳問題;目前停車場已有悠遊卡等多元繳費管道,不會影響收費員生計。

根據ETC營運合約,高公局若核可遠通電收經營衍生性業務,可依財報的營業額,收取一定比率的權利金,營業額在新台幣200億以內,可收取3%;營業額200億至500億間,可收取6%;營業額500億以上,可收取12%。10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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