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強化監管 虛擬資產業未來沒登記就營業擬有刑責

2024/4/25 21:0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5日電)為強化對虛擬資產業監理強度,政府跨部會討論修正洗錢防制法,擬參考國際做法要求虛擬資產業採登記制,若未依規定登記即經營業務等,未來可能將背負刑責。

現行虛擬資產業者若未依規定向金管會申報洗錢防制法遵聲明,卻從事虛擬資產與法定貨幣間交換等5項業務,金管會可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開罰新台幣5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罰鍰,屬於行政罰。跨部會正研擬修正洗錢防制法,要求虛擬資產業者未來採登記制,違規者將可能背負刑責。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目前跨部會討論,預計修正洗錢防制法,要求虛擬資產業者改採登記制,若沒登記即辦理業務,將有刑事責任。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高晶萍指出,要求虛擬資產業者採登記制的構想,主要是參考國際上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及各國法例,均有要求業者採登記制,因此擬朝洗錢防制法修正推進,要求幣商採登記制,並有違規刑責。

高晶萍提到,目前此案還在行政院審議中,會適時傾聽外界意見,進行調整與修正。一旦行政院會通過,再經立法院三讀,金管會將搭配訂定子法,包括對申請程序、廢止登記等行政措施,進行進一步規範。(編輯:張若瑤)11304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