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逾50%核心技術計畫人員 擬經許可才能赴中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30日電)國科會今天預告草案指出,將設置21至27人審議會,認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委員將包含國防、情報、中國事務及司法機關代表,以及具領導型技術、或對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產業專家等。
同時,受政府資助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人員,赴中國需申請許可,國科會草案將受政府資助的「一定基準」,訂為政府資助經費超過50%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研究發展。草案預告期至明年3月1日止。
為維護國家經濟競爭優勢,今年6月8日總統蔡英文公布修正「國家安全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重點在於針對為外國或敵對勢力不法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情事,加重罰則,可遏阻經濟間諜竊取台灣高科技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提升高科技產業的營業秘密保護,以確保台灣產業競爭力。
國科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明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範圍,國安法授權國科會訂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子法,草案規劃設置「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審議會」,邀集產官學研專家共同認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完成後將由行政院公告生效。
根據子法草案,審議會委員21至27人,其中1人為召集人、由國科會主委兼任,委員將包含國防、情報、治安、中國事務及司法機關代表,具有科學研究技術發展、科技政策、產業分析的專家學者,以及具領導型技術或對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產業專家等。
據草案,國科會得設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辦公室,持續追蹤研析國內、外關鍵技術發展,依法研擬可能的關鍵技術項目,必要時得諮詢產官學研等利害關係人意見。
同時,國科會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受政府資助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人員,赴中國需申請許可,並授權由國科會訂定「受政府資助一定基準認定辦法」子法。
國科會指出,草案規劃,所謂「一定基準」,為政府資助經費超過50%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由政府各資助機關審議計畫的重要人員,列冊提供內政部移民署,受理赴中國許可。
國科會主委吳政忠透過新聞稿表示,兩項子法歷經審慎研議,期間邀集各部會辦理協商會議,他親自拜會公協會及業界意見領袖與大專院校校長等,且召開多次溝通會議,希望完善子法草案內容,凝聚各界共識。
吳政忠強調,在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認定上,國科會將持續以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立場及兼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就法規施行情形滾動檢討評估,在保護台灣重要關鍵技術的同時,使台灣成為國際可信賴的夥伴。(編輯:楊蘭軒)1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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