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票券業辦理不動產保證踩紅線 半年內須調整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6日電)金管會要求票券金融公司對不動產業辦理保證必須守住3成紅線,明天新制正式上路。金管會指出,截至今年第3季統計,有1家票券業辦理不動產業保證超過30%,須在6個月內調整完畢。
抑制房市過熱,金管會出手強化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商業本票保證業務的風險控管,研訂票券業對不動產保證餘額占保證總餘額比率上限為3成,新制已完成預告程序,明天將正式上路。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先前金管會辦理日常金檢,發現有投資公司向票券業辦理保證,取得資金以後再轉手借給同一集團旗下的建設公司,因此金管會新制特別要求,若票券業對非不動產業辦理保證,但資金提供集團從事不動產業的關係企業使用,也須納入不動產業保證計算。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第3季,全體8家票券業對不動產業保證餘額達新台幣1666億元,相比總保證餘額5981億元,不動產業保證比率達27.85%。
有2家比率落在28%至30%警戒範圍,另1家超過30%,確定踩新制紅線,必須在6個月內依照新制規定,調整不動產業保證比率至3成內。在保證總餘額不動的情形下,此家比率超過30%的票券公司的不動產業保證餘額,將須減少12億元左右。
另2家比率落在28%至30%的票券公司,雖尚未超過法定限額,童政彰強調,金管會將在日常監理關切2家票券公司對不動產業保證的相關控管措施。
童政彰說,包含票券公司在內的所有金融機構,對不動產業相關授信都應落實KYC(Know Your Customer)和授信5P原則,慎防借款人利用他人名義辦理貸款,避免資金流入非實質需求。
此外,金管會同步發布解釋令,要求票券業除了依「金控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訂定商業本票保證的業務規範及作業手冊,應再將「央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的相關保證條件、額度限制及其他控管措施也納入內部規範中。
日後若票券業違反不動產保證3成比率規定,依票券金融管理法,金管會將開罰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若票券業未落實將央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納入內部規範,金管會將依內稽內控辦法,開罰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日前金管會已要求全體票券業不動產保證責任準備率必須由原先1%提高至1.5%以上,目前各家票券業均已達標,整體平均保證責任準備率為1.59%。(編輯:楊凱翔)1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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