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銀主管涉詐領健保費 銀行局:懲處待釐清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7日電)針對玉山銀行主管涉詐領健保費,金管會今天表示,7月中時接獲民眾檢舉,8月22日已收到銀行的稽核報告,是否有涉及個人業務目前仍在檢視中,以及要看有無符合內部規範,才能釐清後續的懲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7月中時接獲民眾檢舉,玉山銀行高階主管要求員工交出健保卡多起詐領健保費情事,當時收到檢舉函之後,有立刻要求銀行稽核單位就檢舉內容查明,玉山銀行在8月22日時有提出稽核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7月中時接獲民眾檢舉,玉山銀行高階主管要求員工交出健保卡多起詐領健保費情事,當時收到檢舉函之後,有立刻要求銀行稽核單位就檢舉內容查明,玉山銀行在8月22日提出稽核報告。
莊琇媛表示,目前會再檢視玉山銀行提供的報告,來看案情內容,決定將來對該人員的懲處。
莊琇媛強調,目前主要先檢視玉山銀行所提出的稽核報告,因為此案為檢舉,已經請銀行提出稽核報告,不涉及需要報重大偶發;據了解目前涉及的案情,應該未涉及銀行的業務。
莊琇媛表示,據了解,8月19日的時候,這名主管就已經請辭了,玉山銀行表示會遵循內部的人事程序,至於銀行會讓該員用離職或其他方式,就讓銀行決定。
至於涉案的時間有多長,莊琇媛表示,這名主管詐領健保費的時間為民國101年至107年,目前報告都還在查核中,才能知道是否有違反內部的規範,有內稽內控的問題。
莊琇媛表示,「還有一種狀況是,玉山銀行內部的規範有規定內部員工和主管不能做什麼事,要看有無違反玉山內部規範主軸。」至於何時檢查完報告,她也強調,會按照內部程序來作業。
衛生福利部健保署在8月22日接獲民眾檢舉,隨即由南區業務組進行資料分析、訪查,發現15名前玉山銀行員工中,有14名從未去過玉山診所,卻申報有新台幣12萬元費用,且涉案的玉山診所坦承犯行,健保署已先予以停約處分3個月,並送刑事偵辦。
玉山銀行上午也回應,公司於獲知訊息時,第一時間即進行調查與了解,判定為該單位主管個人行為,已自請離職。(編輯:林興盟)10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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