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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業者拚簽PPA 能源局:還差地方政府同意函

2018/12/2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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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8日電)離岸風電廠商須搶在今年最後工作天簽署購售電合約(PPA)。能源局表示,待要件齊備,能源局才會核發籌設許可及再生能源同意備案文件,目前看來業者還差地方政府同意函。

經濟部預告明年度躉購費較今年的每度5.8元、下降12.71%。因此,離岸風電業者要在今天取得能源局核發的籌設許可後,才能與台電簽署PPA,並適用今年的躉購費率5.8元。

經濟部能源局指出,一切依法行政,開發商要取得籌設許可,應完備相關資料。雖然內政部已通過海岸管理法,不過多數業者仍差地方政府同意函,待要件齊備後,能源局才會核發籌設許可。

能源局表示,業者取得籌設許可後,還要拿到再生能源同意備案文件,業者才可與台電簽訂PPA。

能源局表示,能源局都在進行審查作業中,要看資料是否完備而取決核發籌設許可的時間。今天是今年度最後工作天,一切依人事行政總處規範,公務部門不會特別加班審查。

台電表示,已收到沃旭、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海龍及中鋼等4家開發商所屬7個風場的相關資料。業者要簽署PPA須齊備文件,但目前最關鍵的是籌設許可和再生能源同意備案文件,若在今天下班前收到就會送審,若資料齊全就會與業者簽約。

CIP總監許乃文表示,仍在等待能源局審查,拿到籌設許可後才能與台電簽約,現在對業者來說分秒必爭;沃旭能源、海龍則都表示不回應。(編輯:林沂鋒)1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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