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經部風電政策 開發商:不應走回頭路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18日電)監察院針對經濟部推動離岸風電發展提出糾正案,認為經濟部操之過急,相關開發商今天發布聯合聲明,力挺經濟部政策,認為不應再走回頭路,導致錯失發展離岸風電生態系良機。
另外,經濟部日前公布明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其中離岸風電費率較今年度下調12.7%,引起開發商不滿,經濟部長沈榮津要求開發商提供有具體證據的數據來討論。
對此,聲明中也表示,全體開發商正努力提供更多、更詳細的數據,證明離岸風電前期建置需要穩定的躉購費率,其中包括營運中國際風場的實際數據,以及根據目前與本土供應商簽定合約計算的在地生產、裝配成本分析。
聲明表示,以此計算,台灣離岸風電開發計畫成本每瓩約需新台幣18.8萬到21萬元之間,較草案中引用資料高出25%至35%。
經濟部官員表示,後續將與開發商確認各項數據的具體佐證,一併送至審定委員會作為參考,經濟部並將在25日舉辦聽證會,相關事業、消費者團體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都可出席表達意見。
監察院要求行政院督促經濟部確實檢討離岸風電相關推動措施,認為過程過於急遽,離岸風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法制作業未盡周延,且有躉購費率過高等問題。經濟部先前就此澄清,過程皆有法律或命令作依據,無適法性問題,並提出相關程序及費率訂定說明。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北陸電力與玉山能源、沃旭能源、達德(wpd)及上緯與麥格理資本合資的海能風力發電公司等離岸風電開發商今天發表聯合聲明,指出台灣離岸風電政策有機會推動完整產業生態系發展,此時實在不該走回頭路,因而錯失良機。
聲明中表示,經濟部應堅持能源轉型願景,確保離岸風電政策穩定,為離岸風電產業建構友善環境。聲明並再次呼籲經濟部審慎考慮新增3600小時滿發時數限制、移除階梯式費率機制及調降躉購費率等作法。(編輯:林孟汝)1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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