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停車位地價稅 財政部研議適用自用稅率
2018/7/6 13:04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6日電)共享經濟當道,「停車位共享」成為商機,但因屬於新興商業模式,經國發會協調相關部會後,後續將由財政部賦稅署研議共享停車位鬆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可行性。
台北市鬧區、辦公商圈的停車格一位難求,成為許多開車族出門最頭痛的問題,新創業者瞄準這項需求,開發出共享停車位的商業模式,可將私人車位於空閒時段出租,並把資訊放置共享車位的平台,讓有需求者前往地點最近的車位停車。
不過新創業者反映,車位所有權人將車位作為共享使用,會涉及地價稅率究竟是屬於自用還是非自用的問題,如果按照財政部看法,車位開放共享且收費,就視同營業行為,不得適用較優惠的自用稅率,但稅率提高,會導致車位所有權人共享的意願大大降低。
國家發展委員會為了協助新創業者,在3月、4月邀請新創業者與財政部賦稅署、交通部路政司、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等機關召開協調會,請交通部就共享停車位的定義與共享停車位業者的義務予以明定,做出分級管理,交通部也在5月22日召開研商自有自用停車位共享認定原則(草案)會議,並訂定自有自用停車位共享認定原則。
國發會建議,財政部後續應依交通部訂定的共享停車位認定原則,進一步做出稅法的解釋與溝通。
政府對於共享經濟、平台經濟的立場,是希望相關部會可秉持自律、彈性與創新的原則,促進平台經濟發展;國發會官員也說,共享是新興概念,有助於活用現有資源,在服務提供者並非以此為常業、提供的服務在一定頻率以下的前提,相關部會可適度進行法規調適。
經過國發會協調後,財政部將研議共享停車位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可行性,知情人士透露,財政部可能考慮以函釋的方式鬆綁。(編輯:陳永昌)10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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