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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用水泥添加物超標 標檢局要求限期改善

2018/7/4 20:06(7/5 13: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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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幸宜台北4日電)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水泥抽查結果,發現隨機抽樣10袋卜特蘭水泥中有1袋的「水淬高爐爐碴」、「飛灰」與「石灰石」三種添加物含量合計達31.5%,超出5%規定標準,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卜特蘭水泥為混凝土建材原料,被廣泛應用在鐵路、橋梁與房屋等各類建築工程中,品質優劣將影響混凝土的強度與建築物安全,為確保水泥的品質穩定,標檢局第一季在市售通路隨機購買10袋卜特蘭第I型水泥,針對「添加物含量」、「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三項品質項目進行抽查。

檢測結果發現,在隨機抽樣的10袋中,有1袋第I型水泥成分中的水淬高爐爐碴、飛灰與石灰石等添加物含量合計達31.5%,超出標檢局規定三者添加物含量不得超過5%的標準;至於「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全數符合規定。

標檢局表示,已通知業者將不符規定商品限期回收,屆期未依規定改善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對業者生產商品採取逐批查驗,強化管理。(編輯:張均懋)1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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