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砸錢建網路 盼OTT等使用者分潤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8日電)「電信辛苦拿錢建設網路,卻讓外來業者免費在上頭跑」,台灣大總經理鄭俊卿認為,電信業應如國道收費,向OTT業者與占高流量的大型網站收取分潤,中華電也盼互利。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日前通過廢除「網路中立性」的規定,不再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傳輸網路資料數據時需一視同仁,給予電信業者更大的權力。
鄭俊卿認為,這將是電信業的契機,可在OTT時代創造多贏模式,尤其OTT業者有9成來自國外,應該要有合理分潤。
「電信辛苦拿錢建設網路,卻讓外來業者免費在上頭跑」,鄭俊卿比喻,電信業者就像大房東,YouTube、Facebook、OTT業者等就像二房東,雖然用戶透過觀影等行為使用大量傳輸,電信業卻不能收到半毛錢,希望如同國道收費的概念,向OTT等業者收取分潤,拒當笨水管。
他認為,電信業者應該要合理的分潤,才能夠鼓勵電信業者投資,要不然5G頻譜、網路投資動輒百億,將讓業者縮手。
中華電信總經理謝繼茂則表示,OTT占據的流量高達4G整體的80%至90%,希望回歸互利共和的商業機制,這些網站用掉多少資源要有一個協議出來。但他也坦言,與外來業者能否談判是個關卡,「不過,如果電信業者活不下去,大家也都慘了,是應該對電信業者有些(回饋)」。
有電信業者私下表示,現實問題是消費者喜歡用Line和YouTube,業者若達成商業協商分潤,用戶在使用這些網站如果用量太大,可能就會被降速,但只要有1家業者不同意這個做法,整個機制就做不成,仍有賴電信業共識。
對此,NCC發言人翁柏宗今天在會議上表示,網路中立並不是「非黑即白,要有彈性」。
OTT指的是Over The Top。利用網際網路傳送影音內容到用戶所持的終端裝置中,只要能連上網就可以收視,對於電信業者來說是個挑戰,要因應影音收看服務帶來的大流量而加緊建設,但另一方面,電信業者並未從中得到額外的利潤。10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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