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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台產擅改保單 重罰300萬及180萬元

2017/11/9 17:46(11/9 17: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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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9日電)金管會今天宣布,彰銀保險業務員未經房貸戶同意將住火及地震險擅自變更為投保居家綜合險,並逕自指示台產變更投保並代簽要保書,重罰彰銀新台幣300萬元以及台產180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因房貸戶檢舉原投保的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遭擅自變更為投保居家綜合保險,年繳保費因此多出了700多元,才使得彰銀保險代理人部門招攬住宅火災保險業務有擅自變更客戶保單的情況曝光。

根據保險局清查,今年1月到5月期間,彰化銀行保險業務員擅自變更客戶保單的情況廣及全台42家分行,且件數多達518件,這是銀行旗下保險經代公司可改納為銀行內的部門後牽涉最廣的不法案件。

蔡麗玲說明,通常民眾辦理房貸時,會投保住宅火險及地震基本保險,但當保單續保時,彰銀保險業務員未經房貸戶的同意,擅自將住火及地震險轉為居家綜合保險,並指示台灣產物保險公司幫客戶在保單上簽名。

金管會主秘施瓊華表示,彰銀以及台產已經就這518件保單遭轉換的客戶溝通,僅兩件客戶堅持改回原本的住火及地震基本保險外,其餘的516件保戶都同意續保居家綜合保險。

蔡麗玲表示,彰化銀行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事實明確,違規情節重大且影響層面甚廣,核處限期一個月改正,併處罰鍰300萬元,及停止代理銷售居家綜合保險新契約6個月,並要求彰銀議處相關人員,另外,核處台產180萬元。

施瓊華說明,在彰銀遭停止居家綜合保險新契約業務的6個月期間內,若彰銀既有房貸戶要將住火及地震基本保險轉為居家綜合保險,或彰銀新房貸戶要投保居家綜合保險時,都無法在彰銀購買。10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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