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法 李世光:與電價無關【影】
2016/8/16 15:55(8/16 16:33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6日電)修正電業法電價不會漲?經濟部長李世光今天表示,電業法修訂跟電價上漲「完全沒關」,現在電價是受能源價格成本、經營參數影響,透過「電價公式」計算而來。
經濟部長李世光昨天接受媒體專訪指出,修正「電業法」是為增進效率,讓台電與民間企業公平競爭。且電價受電業管制機關管制,依公式訂價,不會因修法上漲。
他今天參加活動之前受訪強調,電業法修訂跟電價上漲是「完全沒關」,現在電價是透過「電價公式」,由能源價格、經營成本計算決定。在電價公式沒有改變前,電價是不會因電業法修訂而上漲。
李世光強調,電業法修法是提供更多的競爭,讓整體市場的競爭能力變好。在好的市場機制之下,可以提供更多的競爭,電價也應該會調降空間,不過這還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推動電業法實施後,再來看看。
新電價公式於104年1月20日經立法院院會決議通過,每度平均電價為【燃料+稅捐及規費+合理利潤+折舊+利息+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綠色電價收入-其他營業收入】÷售電度數,每半年進行檢討,並於每年4月1日及10月1日依「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調整電價。
104年上半年每度平均電價由103年的3.1139元降為2.8852元,調降幅度7.34%;下半年則再降為2.8181元,調降幅度2.33%。105年則由每度2.8181元降為2.5488元,調降幅度為9.56%,10月將再度調整幅度,因國際燃料價格呈下跌走勢,估計將再次調降。
經濟部能源局也正在檢討電價公式中,預計下半年向立法院提修訂公式建議,例如納入超額利潤的調整因子、跌幅底限及營業外損益等。10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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