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社年終獎金高於公務員 挨轟
2016/5/11 12:13(5/11 18:1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1日電)立委質疑,中興工程顧問社平均年終 3.5個月,未遵守立法院決議,應比照公務人員。經濟部今天說,若財團法人年度自籌經費計畫有盈餘,獎金可達3.5個月,但需提報董事會通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經濟部主管中國生產力中心等7家財團法人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依據預算法規定,財團法人若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 50%者,需送立法院審查預算。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質疑,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政府捐助比例49.02%、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48.88%、商業發展研究院44.33%等,政府捐助比例接近 50%,卻不用送預算書至立法院。
徐永明以商發院為例,儘管政府捐助比例低於50%,但接受政府委辦與補助比例高達84.83%,他認為有規避立法院監督問題。
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表示,若財團法人有接受政府委辦、各單位補助計畫,會到立法院備詢。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立法院曾決議,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年終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
徐永明關切中興工程顧問社平均年終獎金高達3.5個月,比公務人員2.5個月還多,違反立法院決議。
經濟部官員表示,為了積極鼓勵財團法人自行籌措財源,儘管獎金發放2.5個月為原則,但因部分公務人員獎金達3.5個月,因此希望藉由1個月獎金差額,作為激勵財團法人積極籌措財源目標。
官員指出,若財團法人當年度自籌經費計畫仍有盈餘,獎金總額可例外提高至3.5個月,但需經董事會審定通過。10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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