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地震租金補貼 營建署:每月最高1萬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14日電)營建署今天表示,將針對地震災民提出租金補貼,比照莫拉克颱風受災戶,提供租屋補貼,最高單月租金補貼金額達1萬元;購置或重建住宅最高貸款額度可達350萬元。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南台灣地震造成台南及高雄地區60餘棟建築物結構受損,約900戶家庭失去居所,將提供相關住宅補貼、推動老舊建築物耐震性能安全評估補助,並檢討建築相關法規。
營建署強調,針對此次地震受災戶,將比照莫拉克颱風受災戶住宅補貼方式,提供租屋補貼。
營建署解釋,租金補貼方式發給期程最長2年,發給標準為,戶籍內人口三口以內者,每月發給6000元;四口者,每月發給8000元;五口以上者,每月發給1萬元。
另外,震災受災戶重建、購置及修繕住宅,可提供的利息補貼,有購置或重建住宅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購置或重建住宅貸款條件,最高35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20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5年。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15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15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3年。
營建署也說,將全額補助2000件住宅建築物耐震性能初步評估,讓民眾瞭解住家的耐震性能。
針對老舊私有建物耐震性能的初步鑑定評估及詳細鑑定評估,已經提高初評及詳評補助案件分別至2000件及60件,其中初評全額補助每件約8000元、詳評補助視建物大小等而不同,每件補助評估費用45%並最高補助30萬元,對象為86年5月1日以前取得建照的住宅大樓建物。
營建署強調,建築法規中,是否需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標準及強化建築物設計施工品質的管理,將儘速邀請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建築師、技師公會等專業團體提供建議,據以檢討以完備相關法令制度。10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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