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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推「5省」 落實養牛廢水再利用

2016/1/12 12:44(1/12 13: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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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2日電)農委會畜試所成功推動輔導欣安與銘利2家畜牧場,分別在2014、2015年完成養牛廢水合法再利用,連同所內的養牛場,落實省水、省電、省化肥、省成本、省碳等5省。

全球畜牧業正在發展無廢物排出的環保運作機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開發出「畜牧廢水施灌農地再利用模式」,且已成功輔導養牛業者「欣安」與「銘利」2家牧場,分別在2014、2015年申請執行前述模式。

畜試所助理研究員鄭閔謙指出,1991年之後,水污法將畜牧廢水納入管理;2011年才鬆綁農業廢水再利用由農委會主管;因此,其實早在1990年代期間就完成「畜牧廢水施灌農地再利用模式」的建置,但直到近年才能推動實際案例執行。

畜試所估計,包含畜試所、欣安及銘利等3家養牛場執行此模式,每年可再利用的養牛廢水達2萬3330公噸,減少施用16.6公噸氮肥,換算成減碳效益,每年可節省80.8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

又以台肥複合肥料1號換算,每年可節省新台幣86萬7000元的化學肥料使用成本,並於未來每年可節省12萬元的水污染防治費用支出。

畜試所強調,以上共計達到省水、省電、省化肥、省成本及省碳的5省目標,效益可觀;目前已有養豬業者申請使用。10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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