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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率過高 業界要配套措施

2015/5/2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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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日電)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行政院版房地合一稅的稅率過高影響房地產流動性,未考慮周全配套,會讓民眾陷入災難,應恢復售價4000萬元以下免稅規定。

財政部今天舉行「房地合一稅修法草案討論會」,不動產全聯會表示,依行政院版本,明年元旦後繼承父母的房子出售,只能用公告土地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為成本,短期內換現甚至會達45%的高稅率,這是每一位擁有房產的民眾都會遇到的事情。

全聯會指出,房貸利息、房屋稅、地價稅在新版本中也不得扣除,對民眾不公平,且原來有些非自願出售者可豁免奢侈稅,現在卻要繳35%到45%的高稅率,相當不合理。

全聯會認為,新稅制是以「重稅防弊」,缺乏「積極興利」,甚至連外資來台買一間辦公室都要用35%到45%的稅率懲罰,未來如何談提升台灣投資環境,對提供土地原料、加工生產的開發者,只要短期出售就用重稅對待,這該如何去談促進地利、提供就業機會?

全聯會建議,稅率部份應參照當初財政部版本的17%為上限,並就長期持有減徵;對於土增稅優惠應於所得稅部份同步優惠,原不屬奢侈稅課徵對象,2年內出售比照逾2年所採稅率;個人持有期間所繳的房屋稅、地價稅、房貸利息都可列為成本或費用減除。

此外,繼承時的成本應採市價,並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當交易虧損時,土增稅應同步免徵,並比照營利事業採10年盈虧互抵;對於外資的稅率不宜差異化,相關成本及費用准以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營建人首次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者,所得減半徵收,同時回復自用住宅4000萬元以下免稅。10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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