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撿漂流木 小心受罰
2015/3/30 18:43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0日電)以後漂流木不能亂撿,農委會林務局將修正森林法,如果漂流木漂流至國有林區,當地政府又不能1個月清理完畢,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非貴重木,但貴重木不得亂撿拾。
內湖漂流木事件,引發外界對於山老鼠、漂流木的質疑。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事件凸顯森林法有不周延,林務局也無法提出讓人信服的說法,但他相信林務局絕對不是最大的山老鼠。
農委會林務局研議修正森林法,其中受到外界關心的為第50條與52條,加重盜砍、濫伐的刑責。竊取森林主副物及收受贓物,原本依據刑法的規定,只有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森林法如果修正後,竊取森林主副物及收取贓物,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
林務局說,竊取、盜伐森林,常常會是加重竊取,像是兩人以上結夥盜砍等。新修正森林法也提高加重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罪的刑度,從現行的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提高至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務局說,如果是竊取中央主管機關所公告的貴重木者,可以加重刑期1/2,也就是最高可處10年6個月有期徒刑。
此外,農委會林務局也正研議修森林法第15條,有關漂流木的撿拾。
原本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1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但擬修正為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非貴重木清理。也就是說,未來貴重木不得亂撿。
如果民眾亂撿拾,林務局說,就有侵占漂流木罪,可能會違反刑法,主要目的是保護台灣的貴重木。所謂的貴重木是具有生態經濟價值,像紅檜、扁柏、肖楠、牛樟等。10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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