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港中大學生會申請禁制令阻警方強闖 遭法院拒絕

2019/11/13 21:5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台北13日電)港警強行進入香港中文大學引起學生強烈反彈。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今天向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沒有搜查令或依法獲准下進入中大校園且使用武器,但晚間遭到香港高等法院拒絕。

中大校園連日來的激烈衝突,今晚暫時出現緩和,至截稿未發生衝突,但仍有大批學生留守。稍早校方已宣布本學期「即時結束」,課程「即時取消」。

對於高院拒絕蘇浚鋒申請的臨時禁制令,中大學生多認為不出所料,指法院「自然是站在港府一方」。

香港01報導,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傍晚6時開庭,審理蘇浚鋒申請的這項臨時禁制令,港府律政司指派資深律師孫靖乾出庭攻防。

根據報導,蘇浚鋒委任的資深律師余若薇在法庭上表示,雖然中大二號橋屬於公共場所,但中大校園屬私人場所。若校園內有違法行為,警方只能在校方要求下才可進入校園執法,警方不能只因為有學生在中大範圍內便認定為公眾集會,進而在校內發射催淚彈導致119人受傷。

余若薇指出,警方沒有證據顯示中大校園內發生何種刑事罪行或破壞安寧的情況,卻「故意入侵」中大。而中大的保安應由中大自己管轄,若警方要拘捕,必須要向校方提供有關人士的姓名,獲校方同意才可入校。

但報導提到,政府方在法庭上聲稱,公共場所是指指公眾有權進入或獲准進入的地方,而公眾也獲准進入中大校園範圍。若中大內有破壞安寧的公眾集會,警方也有權執法。

政府方又說,警方日前獲報,二號橋下方的吐露港公路被堵塞,有證據顯示逾100名示威者在橋上向橋下的公路及鐵軌丟擲磚塊及汽油彈,才導致警方到二號橋進行驅散,以防止示威者危害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編輯:邱國強/楊昇儒)10811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