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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居住證申領從寬認定 陸委會:持續掌握

2018/9/2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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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25日電)媒體報導,中國大陸在辦理居住證業務時,並沒有依其規定仔細核對出入境紀錄及計算是否待滿半年。對陸方疑似從寬認定的做法,陸委會說,將持續掌握陸方動態,研議因應作為。

中國時報25日報導,儘管居住證申領條件之一是需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不過陸方目前實際採取從寬認定,只要有住房或就業證明,即可辦理;若是兩岸婚姻,台籍配偶也可直接在配偶的大陸戶籍地辦理。

另外,考量台灣擬規定申領者報備並限縮公民權,陸方未來可能不再公布申領人數。

大陸委員會下午透過書面說明表示,基於安全管理考量,對於中國大陸方面針對持證者的申領條件、權利義務的變化相關狀況,政府將持續掌握陸方動態,研議必要因應作為,並秉持「兼顧民眾權益、尋求社會共識」的原則,在政策面及法制面進一步建立更為完善的國家安全防線。

陸委會指出,為有效因應中共對台統戰作為,降低對於國家安全所帶來的風險,已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徵詢學者專家與社會各界意見,積極研議採取限制領用「居住證」者擔任機敏公職等嚴密的安全管理作為。

陸委會並強調,近期民調顯示,有6成國人認為領用「居住證」的民眾應進行申報,也支持政府採取安全管理作為。(編輯:翟思嘉)10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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