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推新規 環保稅開徵及生態損害賠償
2017/12/18 12:25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18日電)中國大陸加強推進環境治理,2018年元旦起推出兩項相關措施,一是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二是徵收環保稅。
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17日正式公布,將取代2015年推出的試點方案,擴及全面試行。這項制度的目的是打破「企業汙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困境,讓企業負起汙染生態的代價。
賠償必須有明確的責任主體、索賠主體和賠償範圍等,因此將同時推進全民所有自然資源統一登記、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試點等改革措施,做到產權明晰、公物有主。
這項方案明確了生態環境損害定義並例舉了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情形,並將形成相應的鑒定評估管理和技術體系、資金保障和運行機制,逐步建立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制度。
此外,因應明年開徵環保稅,今年底前各省都要確定地區應稅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按規定發布汙染物排放量核算辦法等。
經濟參考報報導,大陸的環保稅是立基於已經施行近40年的排汙收費制度,環保稅占企業繳納稅費的比重較低,一般在1%以下。費改稅後對企業成本負擔影響不大,但對企業的約束機制進一步加強,會促使企業主動採取措施減少汙染物排放。
不過,報導引述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表示,環保稅最大的挑戰在於徵管,汙染物排放測量有複雜測定技術和整套標準,稅務部門要和環保部門就技術依據、稅基確定等進行溝通,需要更加科學合理測定。10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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