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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鎮長盧玉棟當選無效定讞 3個月內補選

2020/5/27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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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7日電)屏東縣恆春鎮長盧玉棟因選舉過程涉嫌賄選買票,今天下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判決「當選無效」定讞,鎮長出缺將在3個月內補選。

盧玉棟於民國107年九合一選舉成功連任,但被對手前縣議員張榮志控告賄選,屏東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盧玉棟的2名樁腳邱證錩與吳桂林分別以1票新台幣800元及1000元為他買票,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法官判決,認為盧玉棟確有授意2人買票,判決當選無效,盧玉棟不服上訴。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二審判決,駁回盧玉棟的上訴,盧玉棟恆春鎮長當選無效確定。盧玉棟對媒體發表「問心無愧」的看法;張榮志在聽到判決結果後表示,「還我一個公道」。

屏東縣政府選委會表示,將在判決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

而二審判決還沒出爐前,想要角逐鎮長出缺的人選已蠢蠢欲動,盧玉棟曾在公開場合提到,「會有支持人選參選」。

農民出身的盧玉棟擔任恆春鎮長時評價兩極,曾為了爭取核三廠提高回饋金,拒絕配合核三廠的演練,為了推銷觀光,名片印上類似中共五星旗的5顆星星;但也曾為爭取恆春快速道路,從恆春跑步到南州,任內首創鎮民結婚補助、調高生育補助、敬老金。(編輯:謝雅竹)1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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