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食安犯罪頻傳 修法剋黑心廠商

2015/12/17 19:5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7日電)大統長基混油案未沒收逾新台幣18億元犯罪所得惹議,立法院今天修法通過刑法沒收部分修正條文,未來可沒收黑心廠商的犯罪所得。

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被法院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判刑12年;公司併科罰金3800萬元定讞。但法院認定公司是法人,並非真人,而無法宣告沒收檢方查扣的犯罪所得18億5000萬元。

為解決這項法律爭議及修補食安犯罪漏洞,法務部提出刑法沒收部分修正條文,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新增追討犯罪所得的對象,擴及於犯罪行為人以外的第三人,包含法人、非法人團體,沒收標的則包含犯罪所得變得的物品與利益及孳生利息,以杜絕犯罪誘因。

依照修正通過的沒收新制,明文規定沒收為刑罰及保安處分以外的法律效果,具有獨立性,而非刑罰,以專章立法方式規範沒收。

其他修正內容包括:且於被告死亡、逃匿經通緝,也可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期待能與國際接軌,進而啟動司法互助,解決過去因被告死亡或通緝而無法沒收境外不法資產的困境,徹底追討犯罪所得,以根絕犯罪誘因。10412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