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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出版品 文化部擬朝精準規範、低度管理修法

2020/12/25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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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5日電)文化部今天表示,有關大陸地區出版品申請許可及許可辦法不合時宜的地方,將邀出版公協會、業者等,以「精準規範、低度管理」原則,諮詢各界意見研議修法。

文化部表示,將朝出版業者自律或採建立公約方式,及合乎法規程序方向研修。

文化部說,台灣民主自由是國民多年努力成果,在台灣民主自由環境下,絕無思想審查可能。落實大陸出版品許可辦法,是為民主防禦機制體現,避免不具善意國家利用台灣民主自由,破壞台灣民主自由,期盼共同維護台灣最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價值。

媒體報導有關大陸地區出版品申請許可議題,文化部表示,「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是依大陸委員會主管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授權訂定,民國82年就發布施行,非明年開始才要申請許可。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規定,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經主管機關許可,得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或觀摩。

文化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明年將啟動圖書銷售收入免徵營業稅,為簡化業者申請程序,文化部預計與國家圖書館串接資料,業者申請ISBN(國際標準書號)時,資料將同步提供文化部進行免稅認可及大陸地區圖書發行許可。

文化部說,大陸地區圖書發行申請許可及免稅審認不影響ISBN核發,文化部將研議修法及程序簡化,以協助業者減輕負擔,維護台灣珍貴民主自由價值。(編輯:李明宗)1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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